1.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11年6月,审计署发布了2011年第35号公告,该公告首次披露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状况。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计107174.97亿元,这一债务总额占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四分之一,也超过了当年全国的财政收入。从该公告所披露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来看,地方债务规模已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地方债务会计是以地方债务作为会计核算对象,对地方政府债务的产生、存续、偿还等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专门性会计。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科学合理的会计处理有利于明细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有益于提升地方政府债务的透明度,防范地方财政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然而,目前我国对地方政府债务的会计核算范围仅局限于发行的国债、举借的或有负债以及上级转贷资金等直接债务,或有负债和隐形债务也是近年来才受大家关注。截至目前,政府债务会计尚没有对或有债务和隐形债务的核算和披露进行统一的规范,只有一些专家和学者致力于这些方面的探讨和研究。因此本文拟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为出发点,分析我国政府债务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研究如何进行改革。其意义在于:1.有利于政府部门有效的决策 2.有利于节约资源,优化配置 3.有利于有效地评价政府工作业绩 4.有利于提高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信誉。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分析,引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对我国的政府会计进行改革。在分析国外政府债务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同时,寻找并发现适合本国的会计处理方法,以期对我国政府决策提供更有利、更真实的信息。
研究内容:
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分析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于政府债务会计的研究比较广泛,包括对政府债务的核算范围、核算基础以及信息披露的研究日渐完善,并且一些发达国家基本上实现了由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向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的转型。
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IPSASB)的目标就是制定全世界通用的公共部门会计与财务报告标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19号-预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一文中指出,主体因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产生的现时义务,假如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或具有服务潜能的经济资源流出主体,而且该流出的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则将该项义务金额作为准备予以确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7年发布的《财政透明度手册》要求,政府资产负债表应该作为国家预算文件的一部分向社会予以公布;新西兰、美国等国家都已完成了政府会计计量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的转型。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2月:在搜集并阅读资料后写出开题报告;
2.2022年1月:广泛搜集与选题有关的文献资料,仔细研读,了解国内外与选题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成果、观点,为撰写论文找准切入点,理清思路并写出论文提纲;
3.2022年2-3月:完成初稿,重点解决写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
5. 参考文献
[1]臧悦.地方政府债务与政府会计改革研究[D].河北:河北大学,2012.
[2]徐晶晶.我国政府债务会计问题研究[D].沈阳:沈阳大学,2011.
[3]应益华.改革政府会计,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危机[J].财会月刊,2012: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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